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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處罰單位:河南省港電儲能科技有限公司
違法事實(shí):未按規定申請辦理質(zhì)量監督注冊手續
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文號:豫監能罰決字〔2024〕4號
處罰依據:《建設工程質(zhì)量管理條例》(國務(wù)院令第714號)第十三條、五十六條規定
處罰類(lèi)別:罰款貳拾萬(wàn)元
處罰決定日期:2024年6月5日
處罰機關(guān):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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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: 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 京公網(wǎng)安備 11010202007691 網(wǎng)站標識碼: bm62000011 京ICP備1104490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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